王永胜律师亲办案例
吴某某诈骗案最后获轻判
来源:王永胜律师
发布时间:2017-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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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法院: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辩护人:金艳芬、王永胜,浙江鑫知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情简介:本案系吴某某等人在QQ空间发布虚假的苹果手机销售信息,虚构通过网络销售苹果手机的事实,以预付货款、交纳保证金、海关清关费等为由,诱骗被害人将钱款汇入指定银行账户、QQ钱包、微信钱包,案件涉案数额超过14万元,属于数额巨大,依法应当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吴某某又系累犯,也应从重处罚。
办理过程:接受被告人家属委托后,在公安阶段立即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了解相关案情;在检察院阶段,复制了相关案卷,并多次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核实案件细节,特别是犯罪的次数、数额方面予以仔细核实;在审判阶段,我们制定诉讼策略,发表辩护意见,提出案卷中与事实不符的细节,发表罪轻的辩护意见。
判决结果:被告人吴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000元。
律师点评:在刑事案件中,家属无法见到被告人,因此,若家属请了律师,则可以让被告人在看守所中感受到家人对其的关怀,对于稳定被告人的情绪,端正被告人的态度,对于定罪量刑非常关键。另外,律师可以通过本身专业技能,可以为被告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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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王永胜
  • 执业律所:
    浙江鑫知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301*********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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