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胜律师亲办案例
杭州某公司与员工余某某关于劳动争议纠纷一案
来源:王永胜律师
发布时间:2017-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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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法院:余杭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余杭区人民法院
委托代理人:王永胜,浙江鑫知律师事务所。
案情简介:本案中我方代理公司。本案因余某某向余杭区劳动争议仲裁委要求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赔偿等诉求;而余某某因工作存在过错,给公司造成了较大损失,公司与员工之间存在较大矛盾。
办理过程:本案发生后,公司找到我们,委托我作为其诉讼代理人。首先,对于余某某提起的劳动仲裁,我方积极应诉;第二,因余某某在工作中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故我们指导公司收集相关的证据,准备劳动仲裁反申请,然后向法院起诉。在仲裁裁决中,仲裁支持了余某某大部分诉求,包括缴纳社保在内我方需要支付约15000元。后在法院开庭时,余某某迫于我方赔偿超过4万元的诉求,同意调解。
判决结果:本案调解结案,我方最后支付对方包括工资、二倍工资赔偿等诉求共计4000元,该结果委托人非常满意。
点评:及时支付工资、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及时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但是,对于劳动者提起的劳动仲裁,也必须得积极应诉。若仲裁委支持了一个劳动者的诉求,那么存在类似情况的其他劳动者认为有利可图可能也会提起劳动仲裁,将会给公司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
对于劳动者来说,若公司存在违法行为,还是要积极的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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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王永胜
  • 执业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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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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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01*********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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